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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19-2020学年度国家助学金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11-11  访问次数:  来源:   作者:user003

各院系、各班级:

为激励在校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根据《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普通高校本专科生国家奖助学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粤财教〔2014〕191号)及《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高校本专科生国家奖助学金工作的通知》,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决定评选2019-2020学年度国家助学金。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广东省资助系统认定为本学年(2019-2020学年)家庭经济困难(特别困难、困难、一般困难,可参照附件4)的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包括2016级本科和2017级专科)。 

二、基本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5、广东省资助系统认定为本学年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三、申请程序

1、奖贷助学科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制定评选通知下发各院系、班级;

2、学生根据本办法规定的基本申请条件及其他有关规定,向所在院系提出申请,并下载、填好、打印并递交纸质版《2019年国家助学金申请审批表》(一式一份)(A4纸打印,建议除签名和盖章外全部打印,详见附件1)。

四、申请时间

2019年11月11日-15日

五、评审程序

1、各院系评审领导小组根据奖贷助学科下发的通知对本院系的所有申请国家助学金的材料进行评审,确定符合条件的初审名单后报学生处并在院系进行公示;

2、学生处审核后将初审名单在全校范围内进行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3、名单经学校领导审核后,上报省教育厅。

六、资助标准及资金发放方式

国家助学金的资助标准:认定为特别困难2000元/学期、比较困难(困难)1500元/学期、一般困难1000元/学期,由学校按学期发放给受资助学生。

七、及时报送材料

1、确定初审名单后,各院系需报送学生的纸质版的申请审批表原件(一式一份,在首页右上角标明序号,序号应与《初审名单表》的序号一致);

2、纸质版和电子版的《2019-2020学年国家助学金初审名单表》(附件2);

3、电子版的《2019年本专科国家助学金-导入模板》(详见附件3,必须要通过校验),以院系为单位汇总。(注意:是已评选上国家助学金的学生才需根据他们的信息录进导入模板,导入模板里“资助标准”为:特别困难2000、比较困难(困难)1500、一般困难1000, “应发金额”和“实发金额”要跟“资助标准”的金额保持一致,“发放日期”统一填“20191130”,“申请理由”一项要求填代码,请各位认真看清楚)。

所有资料请在2019年11月19日前报送,纸质版资料报送至高要校区行政楼107室,电子版资料发送至邮箱jiangdaizhuxue@163.com

                                                        

                                                          学生处

2019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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