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理工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规定,经过班级测评小组初审、院系评审小组复审,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专业为单位分年级汇总《广东理工学院综合素质专业测评表》,现已将我院2022—2023学年综合素质测评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9月14日—9月18日。
在此期间如对综合素质测评结果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于2023年9月18日15点前向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辅导员办公室(7-106)反映。
附件:
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2020级综合素质测评结果
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2021级综合素质测评结果
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2022级综合素质测评结果
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
二〇二三年九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