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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理工学院院(系)教学管理工作规程

发布日期:2022-07-21  访问次数:  来源:   作者:user003

为规范基层单位教学管理,健全学校、院(系、部)、教研室三级教学管理运行机制,促进教学管理科学化和规范化,特制定本规范。

一、教学工作的设计与规划

1、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的要求,结合学校办学定位和人才培养目标,制订本单位教学工作中长期规划,其内容主要有学科专业建设规划、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实验室和实习基地建设规划等。

2、根据教学工作规划,制订学年教学工作计划,组织计划的实施,进行学年教学工作总结。

3、根据学校关于制订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在研究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人才需求的基础上,制订和修订《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4、根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要求,组织修订《课程教学大纲》。

5、根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要求,提交学期课程教学执行计划。

二、教学运行管理

1、落实下达本院(系、部)教学任务,选聘符合条件的教师。

2、注重教风学风建设,加强课堂教学的组织管理,形成教师关心学生、学生尊敬教师的良好氛围。

3、按课程教学大纲的要求和相关规定,审定教师选用的教材。

4、合理安排学期课程表,并通知相关教师和学生班。

5、做好学期初、学期中、节假日前后、学期末的常规教学检查工作。

6、受理教师调、停课的申请,及时上报备案或审批,落实调、停课期间教学工作。

7、落实本单位听课制度、教学督导制度和学生教学信息反馈制度。

8、定期组织示范课、观摩课等公开教学教研活动,组织教师参加质量工程与教学改革研究活动。

9、构建完善的实践教学课程体系,做好实验、实训、实习等各类实践教学活动的组织管理。

10、组织本单位考试工作,落实课程命题、监考教师、考试巡视、阅卷与成绩评定、试卷分析、材料归档等各项工作。

11、做好本单位所开课程的学生成绩的录入、成绩汇总、分析统计,成绩查询、成绩存档工作。

12、做好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学生证与学籍注册、毕业资格与学位资格初审、毕业证与学位证发放等学籍管理工作。

13、做好本科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组织安排,做好本专科学生实习组织工作。

14、实施毕业生质量跟踪,每学年在毕业生中进行一次专业满意度测评。

15、按时完成教师教学工作量统计上报。

16、完成学校交给的其他教学与教学管理工作。

三、教师队伍与质量工程建设

1、制订和实施专业教师队伍建设计划,积极配合主管部门引进专业人才和开展教师业务培养。建设结构合理、进取心强、素质过硬的教师队伍,充分发挥老教师的示范作用,着力加强中青年教师队伍的建设。

2、组织实施课程评估,保证课程合格率,提高课程优秀率,推进教育教学质量逐步提高。

3、组织和积极支持师生承担各级各类质量工程和教学改革建设项目,组织实施符合本专业特点的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教材建设、现代教育技术运用、专业综合改革试点等。

4、加强教研室建设与管理,推进课程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考核评价方法改革,培育优秀教学成果,提高课程教学效果。

5、加强实验室建设和实验教学队伍建设,积极改善实验教学条件,实现各类实验应开尽开,开设开放实验室,提高实验室使用效率,保障师生实验安全。

6、根据学科专业建设需要,创造条件建设产业学院和推进专业认证。

7、根据专业需要,建设一批实训、实习、就业一体化的校外教学实践基地,为学生企业综合实习和毕业设计(论文)提供良好条件。

四、教学评价与评估

1、切实做好教师教学质量评价工作,协助教务处组织学生网上评教、教师自评、专家评价等项工作。

2、配合主管部门做好自身专业设置、重点专业建设、课程建设与评估、学位评审、本科教学工作评估等工作。

3、具体组织本单位的教学奖项的评选和推荐工作。

4、受理学生关于本单位教学方面的投诉,受理本单位出现的教学事故,提供相应的原始材料,并按规定程序上报。

五、教学档案管理

1、做好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课程教学大纲、各类建设规划和实施计划等教学文件归档工作。

2、完善各类教学活动过程中的档案收集、分类、归档、分析和总结工作。

3、加强电子档案的建设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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